我公司现有思茅机场围界改造工程更换下的钢围界报废固定资产(见附件1)将进行公开处置,相关要求如下:
1.报价人需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企业;
2.报价人须在2022年3月5日上午17:30前打电话或现场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非法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后,我公司将于2022年3月6日下午14:30安排现场查看实物,过时不候;
4.报价要求:
(1)报废固定资产以xx元/kg方式报价,实际处置总重量以双方认可、见证下过磅为准;
(2)报废固定资产的拆解、装运、过磅等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3)提货工期:3日历天;
(4)货款支付周期:15日历天内;
(5)报价函中需承诺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和付款;
5.报价函(见附件2)需密封,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7日下午15:00,未采用报价函格式报价为废标;
6.报价以出价最高者中,确定中标单位后机场将发出成交通知书及成交结果通知书予以确认,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7.保证金:最终确定的报价单位需提交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的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8.现场报名时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进入候机楼配合出示健康码及行程卡。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123号普洱思茅机场候机楼二楼机场部办公室
联系人:吴师
电话:18187912951
附件:1.报废固定资产清单
2.报价函格式
3.普洱思茅机场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销售合同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2月28日
附件1:报废固定资产清单
序号 |
固定资产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思茅机场围界改造工程 |
kg |
约126788 |
钢围界可回收材质为废铁 |
报价函
普洱思茅机场:
本公司报价及承诺 |
|||
序号 |
固定资产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1 |
思茅机场围界改造工程 |
kg |
|
承诺: |
xxxx公司(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3:普洱思茅机场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销售合同
普洱思茅机场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销售合同
甲方: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公司普洱思茅机场
乙方:
甲方拟销售报废固定资产思茅机场围界改造工程更换下的钢围界 (以下简称废旧物资),经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公司外网、普洱网络媒体等公共平台公开招标,竞标采取密封报价函出价方式,以出价最高者获得收购资格。乙方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企业;经报价函出价,获得收购该报废物资资格,根据《中牛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序号 |
固定资产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1 |
思茅机场围界改造工程 |
kg |
|
|
钢围界可回收材质为废铁 |
总价 |
|
第二条 质量条款
由于甲方所售的钢围界是废旧物资,没有材质单、质量保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文件,甲方对所售废旧物资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乙方在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甲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一切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开票信息
1.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洱思茅机场
公司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123号
电话:0879-2153062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8007785762898
银行账号:13561093694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行营业部
2..乙方基本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公司地址:
电话:
纳税识别号: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第四条 结算、提货方式及时间
1.预估总货款:预估总重量126788kg乘以成交单价等于预估总货款;
2.乙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天内,将预估总货款的80%一次性存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财务室确认到账后方可提货。最终实际总货款以过磅总重量乘以成交单价为准,多退少补,剩余货款在确定总货款后15日历天内完成退补。
2.提货方式:乙方应按甲方的安排,先行办理进入控制区人员、车辆证件,自备车辆和装卸人员在甲方工作人员带领下提货,对废旧物资自行进行装运(如废旧物资需在装运前进行拆解的,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拆解处理),自行确定装运方式,拆解、提货、装运、过磅费用乙方自理,并要负责清理好现场。
3.提货工期:3日历天内;
4.甲方不负责废旧物资的包装。必要时,乙方可在装运前对废日物资进行适当包装,以满足运输、储存和保管的需要,因未进行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废旧物资损毁、丢失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乙方应以安全合法的方式处置所回收的废旧物资,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将废旧物资用于其它用途,乙方应承担在废旧物资再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按本合同条款规定履行义务,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其竞买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双方约定的提货期限内提清全部物资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2000.00元的保管费用。
3.乙方未能按第四条第2款约定的付款期限向甲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款项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发生多交清退货款时,甲方未能按第四条第2款约定的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款项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如乙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止),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切商一致,双方确定按下列方式解决: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甲方所处理的废旧物资,己经拆卸,全部以现场的实物为准。乙方在处理以上废旧物资时,以不危害、破坏环境为前提,必须遵守国家关于环保、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持陆份,乙方持贰份。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合同若非法定代表人本人签订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123号签订。
甲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一: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
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
(通用条款部分)
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印制
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洱思茅机场: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为构建亲清新型商业伙伴关系,确保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及廉洁高效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我方承诺如下:
一、我方保证,我方人员及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实际控制人,下同)已经知悉贵方制定的《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全部内容,自愿受其约束且无任何异议。
二、我方保证并要求我方人员及利益相关方做到:
(一)遵守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原则及廉洁从业有关规定。
(二)不向贵方及贵方人员赠送任何形式的现金、礼品、支付凭证、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以及向贵方及贵方人员提供可能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无偿或象征性低价付费的物品或服务;不为贵方及贵方人员报销各种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贵我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不为贵方及贵方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赞助、捐赠等。
(三)不向贵方及贵方人员以出借、赠予或象征性低价付费等方式提供房屋、机器设备、交通工具、通信设备等资产;不向贵方及贵方人员提供或组织可能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宴请、培训、工作考察;不向贵方及贵方人员直接或变相提供或组织娱乐、健身、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上学、装修等活动或支付相关费用。
(四)不为贵方及贵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其他近亲属,下同)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不向贵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借款、租赁或担保。
(六)不向贵方人员直接或间接打听、询问办理业务过程中涉及贵方内部秘密的信息。
(七)不要求贵方人员为我方违规或越权开展相关工作。
(八)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积极配合贵方并提供相关证据、作证的义务。
(九)未经贵方书面同意,我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披露有关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级所属单位的人员关于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也不得披露本承诺书内容及我方与贵方具体商业合作的内容。
(十)未经贵方同意,不为贵方人员提供专职或兼职的工作岗位或向贵方人员发放各种形式的薪酬、奖金、分红。
(十一)不得以不正当渠道或非法手段影响贵方干部人事任免、公共决策等内部行为。
(十二)不组织贵方人员及亲属参与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十三)不得做出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共产党纪律规定的行为。
三、处理方式
(一)贵方及其人员如有违规违纪等不当行为或不廉洁行为的,我方可及时向贵方的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二)我方及我方人员、我方利益相关方如有违反本承诺书任一承诺内容的行为,贵方可向我方的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并有权依据具体情节对我方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管理办法(试 行)》将我方及利益相关方列入贵方黑名单、给予我方及利益相关方禁入限制、终止贵方与我方及利益相关方业务合作关系、暂停支付相关合作款项、解除本承诺书出具前后贵方与我方及利益相关方签署的且届时仍有效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等,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追究我方及我方人员、我方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权利,因此造成的贵方损失均由我方全额承担,对于情节严重的有权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三)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如下:
贵方监督部门: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洱思茅机场纪检监察部门。
通信地址: 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123号。
邮编: 665000 ,电话: 0879-2153029 ,邮箱: smjcgcb@163.com 。
我方监督部门: 。
通信地址: 。
邮编: ;电话: ,邮箱: 。
四、其他
(一)本承诺书由贵我双方共同监督执行,我方负责所辖人员的监督、教育、管理及执行本承诺书。
(二)贵方监督部门可采取座谈会或抽查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我方及我方人员、我方利益相关方进行走访了解,我方及我方人员、我方利益相关方应积极配合,客观如实反映情况,促进本承诺书的落实。
(三)对于在本承诺书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所在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或所属单位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本承诺书自我方加盖公章后(自然人须签字)立即生效,且系无条件不可撤销承诺,贵我双方在任何领域、层次、方面的所有合作保持过程中,本承诺书持续有效。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不适用”。
承诺方(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