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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答疑
安检流程(2)

    管理员回复:

(2)人身检查。旅客通过验证后,听从安检员引导,将手提行李物品和身上物品取出通过X光机。旅客逐个通过安全门后,通过时安全门报警的旅客,重复过门检查或由安检员使用手持金属探测器或手工人身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查,手工人身检查一般应由同性别安检人员实施;对女旅客实施检查时,必须由女安检人员进行。对经过手工人身检查仍有疑点的旅客,安检员可带旅客到安检室从严检查,检查由同性别的两名以上安检人员实施。安检有权对过安全门未报警的旅客实施抽查。


安检流程(1)

    管理员回复:

托运行李安全检查:
旅客到达机场后在相应航班的值机柜台办理乘机手续,随身行李办理托运,并接受行李安全检查。 
出发旅客安全检查:
(1)证件检查。在安检验证台前,旅客须准备个人有效证件、登机牌,接受安检员查验。 


安检通道划分

    管理员回复:

    国内出发旅客:航站楼F3层1-32号安检通道为国内出发旅客安检通道;东侧为“两舱”(头等舱、商务舱)安检通道。F3层设有老、幼、残、孕爱心通道。
    国际出发旅客:航站楼F2层1-10号安检通道为国际出发旅客安检通道。
    CIP、VIP旅客:安检通道位于航站楼F1层。
    中转旅客:国际转国内旅客安检通道位于航站楼F2层;国际转国际旅客中转通道、国际经停旅客安检通道位于航站楼F1层。


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的规定(2)

    管理员回复:

(3)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并须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比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装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
(4)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WH—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2个。
(5)旅客或机组成员携带锂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代步工具和用于医疗用途的医疗电子装置,必须依照《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运输和包装要求携带并经航空公司批准。


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的规定(1)

    管理员回复: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规定:
(1)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的便携式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
(2)锂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超过160WH的锂电池禁止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