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有思茅机场围界改造工程更换下的钢围界报废固定资产(附件1)将进行公开处置,相关要求如下:
1.报价人需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企业;
2.现场看货:
(1)我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下午15:00组织现场看货;
(2)根据机场疫情防控要求提供行程卡和本地48小时内核算检测证明,同时根据机场空防安全要求提供看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半身以上正规照(白底)电子版办理通行证,看货人将以上资料(本人行程卡、本地48小时内核算检测证明、看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半身以上正规照(白底)电子版)于2022年3月15日截止前发至smjcgcb@163.com邮箱,过时不候;
(3)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资料不清晰、核算检测达不到要求者视为不看现场。
3.称重方式:称重方式:现场称重。称重设备由中标人提供,甲方现场查验称重设备,称重设备查验不通过的中标人须进行更换。
4.本次机场资产处置开具普通发票,税率:2%。
5.报价要求:
(1)报废固定资产按附件2:报价单格式报价;
(2)报废固定资产的拆解、装运、现场称重、税费等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3)提货工期:5日历天;
(4)投标最低限价为2.98元/kg;
(5)报价人需按附件3和附件7格式进行承诺;
6.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
(3)以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需满足以下要求:a.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报价人基本账户(与本公告第7条(8)款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中基本账户信息一致)转出,否则对该报价人的竞价作否决处理; b. 递交方式: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汇款到附件4: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招标人指定账户;c. 汇款时在备注栏简要填写项目名称名称及用途。 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招标有效期一致;②项目有投诉等特殊情况时,在特殊情况处理期间,暂缓退还所有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
(4)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a.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b. 成交报价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存入货款;c. 经查实,报价人在竞价比选采购活动中发生违法失信行为等。
(5)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统一办理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投标保证金将原路无息退还至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原路无息退还。
7.报价人须在2022年3月18日下午16:30截止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邮寄或现场递交到机场,超过截止时间拒不接收。报名文件组成(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报价单(附件2);
(2)报价人承诺书(附件3);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5);
(4)授权委托书(附件6);
(5)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7)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公司资质;
(8)基本账户材料;
(9)其它资料。
8.报价人须在2022年3月18日下午16:00截止前,将报价人联系方式(附件8)填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smjcgcb@163.com邮箱,超过截止时间将不发送会议号及会议室链接。
9.开启报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同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开启方式:报价文件开启会议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发起会议进行开启,请各报价人提前下载、熟悉软件。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将会议号及会议室链接发至各报价人报价时所登记的邮箱,由报价人自行加入会议参加开启会议,因报价人原因未能参加开启 会议所产生的后果,由报价人承担,视同认可开启会议结果。
(3)开启地点:同报价资料邮寄或现场递交地址。
10.报价文件资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及报价人资格符合要求情况下,报价以出价最高者中,确定中标单位公示结束后,机场将发出成交通知书及成交结果通知书予以确认(按附件8邮箱发出)。
11.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1)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一致;
(2)公示期限:3日。
12.中标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8小时内,将预估总货款(预估总货款=预估总重量126788kg乘以成交单价)的80%一次性存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财务室确认到账后方可提货,未在规定时间内存入货款的,视为自愿放弃,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最终实际总货款以实际总重量乘以成交单价为准,多退少补。
13.报价资料邮寄或现场递交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123号普洱思茅机场候机楼二楼机场部办公室
联系人:吴师
电话:18187912951
附件:1.报废固定资产清单
2.报价单
3.报价人承诺书
4.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疫情防控承诺书
8.联系方式
9.销售合同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普洱思茅机场
2022年3月14日
附件1:报废固定资产清单
序号 |
固定资产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思茅机场围界改造工程 |
kg |
约126788 |
可回收材质为废铁 |
附件2:报价单
项目名称:普洱思茅机场报废固定资产处置(第一批次)
报价人名称 |
|
报价(含税)(人民币:元) |
元/kg |
提货工期 |
5日历天 |
提货要求 |
按招标方规定执行 |
投标保证金(元) |
|
报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3:报价人承诺书
我公司能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和付款,完不成按合同约定执行。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
纳税人名称: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洱思茅机场
纳税人识别号:9153080078562898
电话:0879-2153062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34010936944
附件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报价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报价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项目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同招标方规定的有效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报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疫情防控承诺书
致: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洱思茅机场
我公司承诺将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按照普洱思茅机场的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项目中要求出具相关人员核酸检测证明的,检测费用自行承担,并自行承担一切防控风险及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报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联系方式
报价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9:普洱思茅机场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销售合同
甲方: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公司普洱思茅机场
乙方:
甲方拟销售报废固定资产普洱思茅机场围界改造工程更换下的钢围界 (以下简称废旧物资),经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网、普洱网络媒体等公共平台公开招标,竞标采取密封报价函出价方式,以出价最高者获得收购资格。乙方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资格要求的企业;经报价函出价,获得收购该报废物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序号 |
固定资产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1 |
思茅机场围界改造工程 |
kg |
约126788 |
|
可回收材质为废铁 |
总价 |
|
第二条 质量条款
由于甲方所售的钢围界是废旧物资,没有材质单、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文件,甲方对所售废旧物资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乙方在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一切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开票信息
1.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洱思茅机场
公司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123号
电话:0879-2153062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8007785762898
银行账号:13561093694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行营业部
2..乙方基本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公司地址:
电话:
纳税识别号: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3.开具普通发票(含税率:2%)。
第四条 结算、提货方式及时间
1.预估总货款:预估总重量126788kg乘以成交单价等于预估总货款;
2.乙方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8小时内,将预估总货款(预估总货款=预估总重量126788kg乘以成交单价)的80%一次性存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财务室确认到账后方可提货。最终实际总货款以实际总重量乘以成交单价为准,多退少补,剩余货款在合同签订且确定总货款后30日历天内完成退补。
3.提货方式:乙方应按甲方的安排,自备车辆、吊装设备和装卸人员,先行办理进入控制区人员、车辆证件,在甲方工作人员带领下提货,对废旧物资自行进行装运(如废旧物资需在装运前进行拆解的,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拆解处理),自行确定装运方式,拆解、装运、现场称重、税费等费用乙方自理,并要负责清理好现场。
4.称重方式:现场称重。称重设备由乙方提供,甲方现场查验称重设备,称重设备查验不通过的乙方须进行更换。
5.提货工期:5日历天内;
6.甲方不负责废旧物资的包装。必要时,乙方可在装运前对废旧物资进行适当包装,以满足运输、储存和保管的需要,因未进行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废旧物资损毁、丢失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乙方应以安全合法的方式处置所回收的废旧物资,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将废旧物资用于其它用途,乙方应承担在废旧物资再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按本合同条款规定履行义务,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其竞买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双方约定的提货期限内提清全部物资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2000.00元的保管费用。
3.乙方未能按第四条第2款约定的付款期限向甲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项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发生多交清退货款时,甲方未能按第四条第2款约定的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款项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如乙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止),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切商一致,双方确定按下列方式解决: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甲方所处理的废旧物资,己经拆卸,全部以现场的实物为准。乙方在处理以上废旧物资时,以不危害、破坏环境为前提,必须遵守国家关于环保、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持陆份,乙方持贰份。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合同若非法定代表人本人签订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123号签订。
甲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一: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
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
(通用条款部分)
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印制
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洱思茅机场: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为构建亲清新型商业伙伴关系,确保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及廉洁高效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我方承诺如下:
一、我方保证,我方人员及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实际控制人,下同)已经知悉贵方制定的《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全部内容,自愿受其约束且无任何异议。
二、我方保证并要求我方人员及利益相关方做到:
(一)遵守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原则及廉洁从业有关规定。
(二)不向贵方及贵方人员赠送任何形式的现金、礼品、支付凭证、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以及向贵方及贵方人员提供可能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无偿或象征性低价付费的物品或服务;不为贵方及贵方人员报销各种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贵我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不为贵方及贵方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赞助、捐赠等。
(三)不向贵方及贵方人员以出借、赠予或象征性低价付费等方式提供房屋、机器设备、交通工具、通信设备等资产;不向贵方及贵方人员提供或组织可能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宴请、培训、工作考察;不向贵方及贵方人员直接或变相提供或组织娱乐、健身、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上学、装修等活动或支付相关费用。
(四)不为贵方及贵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其他近亲属,下同)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不向贵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借款、租赁或担保。
(六)不向贵方人员直接或间接打听、询问办理业务过程中涉及贵方内部秘密的信息。
(七)不要求贵方人员为我方违规或越权开展相关工作。
(八)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积极配合贵方并提供相关证据、作证的义务。
(九)未经贵方书面同意,我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披露有关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级所属单位的人员关于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也不得披露本承诺书内容及我方与贵方具体商业合作的内容。
(十)未经贵方同意,不为贵方人员提供专职或兼职的工作岗位或向贵方人员发放各种形式的薪酬、奖金、分红。
(十一)不得以不正当渠道或非法手段影响贵方干部人事任免、公共决策等内部行为。
(十二)不组织贵方人员及亲属参与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十三)不得做出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共产党纪律规定的行为。
三、处理方式
(一)贵方及其人员如有违规违纪等不当行为或不廉洁行为的,我方可及时向贵方的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二)我方及我方人员、我方利益相关方如有违反本承诺书任一承诺内容的行为,贵方可向我方的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并有权依据具体情节对我方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管理办法(试 行)》将我方及利益相关方列入贵方黑名单、给予我方及利益相关方禁入限制、终止贵方与我方及利益相关方业务合作关系、暂停支付相关合作款项、解除本承诺书出具前后贵方与我方及利益相关方签署的且届时仍有效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等,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追究我方及我方人员、我方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权利,因此造成的贵方损失均由我方全额承担,对于情节严重的有权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三)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如下:
贵方监督部门: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洱思茅机场纪检监察部门。
通信地址: 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123号。
邮编: 665000 ,电话: 0879-2153029 ,邮箱: smjcgcb@163.com 。
我方监督部门: 。
通信地址: 。
邮编: ;电话: ,邮箱: 。
四、其他
(一)本承诺书由贵我双方共同监督执行,我方负责所辖人员的监督、教育、管理及执行本承诺书。
(二)贵方监督部门可采取座谈会或抽查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我方及我方人员、我方利益相关方进行走访了解,我方及我方人员、我方利益相关方应积极配合,客观如实反映情况,促进本承诺书的落实。
(三)对于在本承诺书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所在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或所属单位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本承诺书自我方加盖公章后(自然人须签字)立即生效,且系无条件不可撤销承诺,贵我双方在任何领域、层次、方面的所有合作保持过程中,本承诺书持续有效。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不适用”。
承诺方(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