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与云南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关于组建云南省航空公司的协议,经国务院第二次民航工作办公会议确定,1992年7月28日,正式宣布在民航云南省局的基础上成立云南航空公司。公司成立后,仍保留民航云南省局建制,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体制,民航云南省局局长兼任云南航空公司总经理,书记、副书记、副局长分别兼任云南航空公司书记、副书记、副总经理,省局(公司)计划、财务和劳动工资由民航局管理。民航西南管理局继续对省局的工作进行领导,并按民航局规定对云南航空公司的航空器适航、飞行标准和安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等实施行业领导。从此,民航云南省管理局、云南航空公司[以下简称省局(公司)]在“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体制下,抓住历史机遇,开拓进取,出现了蓬勃发展的新景象。 |